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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强制餐厨垃圾统一处理 违者最高罚款10万元

发布时间:2012-04-24        [字体:    ]        浏览次数:175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新修改的《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对餐厨垃圾强制实施统一回收处理,将掐断“地沟油”流回餐桌的源头,引导餐厨垃圾流向生物企业实现资源再利用,让“地沟油”变废为宝。
  餐厨垃圾的流向近年来一直备受关注。修改后的《办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更具可操作性的调整:
  明令禁止餐厨垃圾非法处理利用,“禁止非法销售废弃食用油脂”,“禁止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用于饲养畜禽”。
  部分恢复餐厨垃圾收运的行政许可,实行特许经营,强制实施餐厨垃圾的统一收运处理,规定“未经许可收运处理,将罚款5万或10万元”;考虑到我市餐厨垃圾日产量达到了1800吨,由1家企业经营收运难以承担也容易形成垄断,还规定“政府可根据需要将全市划分若干区域分别授予不同收运处理企业经营”。
  建立台账制度,明确要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单位准确、完整记录收运垃圾、终端产品及设备和车辆情况,并按月向主管部门报送;要求收运车辆安装GPS车辆行驶记录仪,收运处理单位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由主管部门进行即时监控。
  值得一提的是,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的商场、超市过期食品也将纳入餐厨垃圾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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